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简称海洋三所)创建于1959年,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国家公益性综合型海洋科学研究机构,主要从事海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促进海洋科技进步,为海洋管理、公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及海洋安全提供科技支撑。海洋三所重点发展深海生物研究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全球变化与区域海洋响应、海洋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保护、应用海洋学四个学科领域12个研究方向,建有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2个、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个、福建省重点实验室3个、自然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和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以及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主的厦门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深海微生物研究、海洋-大气化学与全球变化等学科领域居全国领先地位,部分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及应用具明显优势,部分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独具特色,一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台湾海峡、南海等区域海洋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突出,海洋声学等领域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经过60多年的发展,海洋三所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已经成为我国海洋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我国海洋科技发展、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招生计划
我所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物理海洋学(070701)、海洋化学(070702)、海洋生物学(070703)、海洋地质(070704)、环境科学(083001),学制3年,毕业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该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将按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统考生上线数量等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学业要求,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材料:
①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生
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2025年度各专业均接受推免生,但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50%,详见《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具体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二)网上确认: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3.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所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相关内容和要求以我所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所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费
每生每年3000元。
七、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调取档案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信息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95022
电子邮箱:hyssyzb@tio.org.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8号海洋三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网址:http://www.tio.org.cn